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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[业界快讯]目前中国房产税的远景

发表于2012-09-18

目前为止,中国还是世界上不对个人财产征税的为数不多的国家之一。从1986年起逐步恢复对内资企业和中国公民的房地产征税,到2003年的物业税 空转,到2009年废止《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》,再到2010年在沪渝两地开展试点,中国的房产税改革一直曲折多艰。而最近一段时间,随着房价的居高不 下以及地方财政的持续吃紧,房产税是否应该开征的争论再次甚嚣尘上。

支持者说,房产税可以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,通过减少房产市场上的投机投资性需求来降低房价;还可以在配套改革中改变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 赖,扭转目前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不匹配的局面,从而促进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;更主要的是能够以房产保有环节征税形成规范的经济调节杠杆,达到调节收入以缩 小贫富差距的作用。

反对者说,在中国,城市土地实行国有,而70年土地出让金和使用权已经收取,如果不改革现有的土地制度和财税制度,单单指望房产税来降低房价,就和指望通过限购令来降低房价一样,无异于缘木求鱼,增加的房产税成本,一定会体现在租金和房价中,最终还是由消费者来买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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